刚察县切实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4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刚察提供法律服务,近日,刚察县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从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通过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法律援助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努力形成覆盖全县的县、乡、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通过继续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县级政府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省、州级财政补助、转移支付资金和项目建设,加强经费管理,规范使用程序,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通过积极拓宽领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等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二是进一步发挥职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通过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为困难群众及时就近得到法律援助创造条件。通过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和受援当事人回访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平安刚察”建设工作总体规划,认真办理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民众普遍关注的敏感性案件、易引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案件,积极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意见》要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站在加强政治建设和服务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切实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法律援助“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措施和成效,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经常听取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汇报,实行法律援助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积极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