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三个一”撑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消息来源:

近年来,刚察县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少年审判职责,牢固树立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理念,坚持“一盘棋”统筹推动、“一站式”教育引导、“一条龙”真情守护,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延伸审判触角,积极构建全方位的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体系,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建引领,“一盘棋”统筹推动

以党建促改革。按照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要求,选任3名优秀党员法官组建少年法庭,推行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的归口审理模式,将心理咨询引入庭审、实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陪审制度等举措,对涉及抚养、家庭暴力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提供绿色通道,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新机制。

以党建促审判。在未保案件审理中,坚持“一案一党员”,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由党员干警带头办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依法稳妥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加强涉案未成年人信息保护,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卷宗封存制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以党建促共治。扎实推进“一引领四提升”工作法,切实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督促、倡导有关单位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判后帮教、服刑改造等方面密切配合,共同承担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推动少审工作顺利开展。

筑牢法治根本,“一站式”教育引导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选派党组成员担任县寄宿制民族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以《家校携手共护成长》为题,从“依法带娃”、家庭教育、未成年刑事犯罪、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方面,开展普法进校园8场次,帮助家长和同学们建立正确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校园环境。

延伸法治基层触角。坚持未成年人审判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的理念,选派11名法官、10名法官助理,在各乡镇设立法官工作室,院党组成员担任法官工作室主要负责人,实现人员、设备资源共享、机制共通,积极推进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并通过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力度,以“法”之名,护航未来,诉前调解涉未成年人案件4件4人,力求在基层一线及时化解涉未成年人的纠纷与矛盾,做祖国花朵健康成长的“守望者”,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体制不断向基层延伸。

丰富法治实践活动。坚持预防重于惩治的理念,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与学校、社区举办联合主题党日1次、专题讲座3次、模拟法庭2次、典型案件庭审观摩2次,以灵活多样的实践活动,让同学们近距离学习感受法律案件、法院文化、法治事业,聚焦“抓前端、治未病”,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树立知法、学法、守法的价值观,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构建全面预防、精准施治相结合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聚焦情法相随,“一条龙”真情守护

帮抚慰问暖人心。做深做细做实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晏红和院党组成员带头,每年“六一”儿童节、开学季等节点赴县寄宿制小学看望慰问困难儿童2次,定期为学生们提供物质帮助、精神鼓励和人文关怀,进一步传递司法人文情怀,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党的关怀,使学校更加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司法救助解难题。加大涉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将未成年被害人、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及符合救助条件的涉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用司法关爱来抚平或减少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伤痛。对涉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牧地区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未成年人,积极联系当地民政、妇联等部门和村(社区)“两委”,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了精准保障和关爱服务。

跟踪帮扶促改过。对判处刑罚及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被告人定期组织党员法官进行回访,倾听他们的心声,进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和困惑,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随案发放《家庭教育令》200余份,责令未成年监护人积极履行其应尽的监护义务,承担监护职责,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效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助力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走向社会。


来  源: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

撰  稿:马守娟

审  核:杨德霖

监  制:聂连其

总监制:谭  莉 

转  载: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