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消费活力” 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刚察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消费者权益的维护,3月15日,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烟草局、县消防大队、电信公司、县恒洁自来水公司、县藏医院等16家单位在县职工文化活动广场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孙建德等领导参加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相关单位利用展板、条幅、实物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辨别问题商品的方法,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向广大群众、市场经营主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公司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自律、诚实、守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心、放心、舒心。
活动现场设立受理投诉台、咨询服务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农牧民群众宣讲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识假辨假、网购无理由7日退货等方面的知识,并通过实物展示,向群众介绍如何安全选购食品、农资、家电等的知识和方法。
此次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性,为自觉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活动现场共发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1200余份、宣传手册160余本,消费维权联系卡13张,接受咨询26人次,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市场经营主体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秉承“消费者至上”的理念,进一步拓宽和完善现有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真正把部门、行业和社会维权工作延伸到消费终端,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为提升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