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吉司法所:“基层四员”促和谐 “四个实现”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消息来源:

近年来,泉吉司法所聚焦新时代司法所的职能定位,结合工作实际、注重经验总结,不断探讨新的工作方式方法,以聚焦一个引领(即党建引领)、坚持“三个注重”(即注重理论学习、注重以案示警、注重党员示范)、着力“四个实现”(即实现人民调解解民忧、实现社区矫正护稳定、实现法律服务强民基、实现法治宣传润民生)、达到六个目标(即管理不失控、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普法不滞后、事故不发生)的“1346”工作模式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随着工作职能的转变,司法所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人手跟不上,所里几个人就要变换着各种身份为群众提供有效的服务,在日积月累、复杂繁忙的工作中,持之以恒当好‘四员’,为‘四个实现’工作赋入新的动能是我们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使命和职责。”泉吉司法所负责人说道。

持之以恒当好纠纷“调解员”,实现人民调解解民忧。为扎实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并发挥村级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推进警司联调、诉前调解工作,形成纠纷化解合力,有效夯实了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在多方合力下,辖区多年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而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同时,定期围绕常用法律法规、调解方法技巧等重点,2023年至今累计开展村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6场次,全面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实现了村级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 

持之以恒当好平安“护航员”,实现社区矫正护稳定。司法所深入落实社区矫正动态分析研判制度,积极开展隐患排查、走访入户、警示教育等工作,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矫正情况。并结合党史知识、英模典型、法律法规等学习内容,以“线下集中学习教育”和“线上智慧教育平台”相结合的学习教育方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爱国和守法意识,坚持以“学”促矫、与法同行,坚决守住不出现重大影响的社区矫正事件的底线,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辖区重点人员思想状态稳定、现实表现良好,至今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持之以恒当好咨询“解答员”,实现法律服务强民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是面向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最直接的窗口。为深入推进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农牧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司法所工作人员化身为法律知识“解答员”,积极对农牧民群众各类法律咨询进行答疑解惑,并定期联合法律顾问到各村开展专题讲座,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在一次次法律咨询解答、一场场法治讲座培训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持之以恒当好法律“宣传员”,实现法治宣传润民生。为在全乡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司法所紧抓法治宣传重点内容,找准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今冬明春”法治宣传、“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各类宣传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让法律法规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同时,将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积极打造“法治公交站”,辖区法治文化更具形态、生气和活力。2023年以来,司法所累计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2000余人次,辖区农牧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

在“四个实现”的有力保障下,泉吉司法所的工作切切实实达到了管理不失控、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普法不滞后、事故不发生的六个目标。下一步,将持续围绕“1346”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提升工作水平,力争在人民调解、重点人员管控、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工作上有更大的成效。


来  源:县司法局

撰  稿:拉  毛

审  核:南久多杰

监  制:聂连其

总监制:谭  莉 

转  载: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人: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