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公职律师实现跨部门服务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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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刚察县关于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盘活公职律师资源,推动实现公职律师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并实现跨部门服务,为全县法治建设不断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根据《意见》要求,刚察县组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库,会同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建立公职律师档案,将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处罚惩戒、参加培训等情况记入档案。根据相关单位法律服务申请,从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库统筹调度,经与公职律师所在单位沟通协调后指派公职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无公职律师单位在需提供法律服务前3个工作日向刚察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后,从县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库中指派公职律师开展工作。 按照《意见》规定,刚察县司法局负责公职律师考核备案以及培训培养,鼓励尚未设立公职律师的县级党政机关,尽快通过考试招录、遴选、聘任等方式加快引进、配备法律专业人才,并积极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快设立本单位公职律师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