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决策部署,刚察县扛牢源头担当,细化工作举措,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持续巩固
封湖育鱼成果。
治源头,织密禁捕“过滤网”。推动“综合执法+N”融合,针对裸鲤洄游季关键节点,聚焦布哈河、沙柳河、泉吉河、哈尔盖河等重点产卵河道、重点村社、农贸市场、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等场所区域,大力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执法行动,设立执勤值守点4处,采用“蹲点驻守+全域巡查+部门联动”“昼夜巡湖+设卡排查”等方式,做好产卵亲鱼搁浅救助、舆情处置、宣传引导等工作。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执法车辆72车(次),检查餐饮门店160家,旅游景区2家,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30家,增殖放流裸鲤育苗630万尾。
促联动,织密禁捕“防护网”。构建由综合执法、公安、市监、乡镇政府组成的常态化联勤联动机制,秉承情报信息共享、常态数据互通原则,采取空中无人机看、水面巡逻艇查、岸上执法车堵、视频调度的“水陆空一体化”查打机制,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侥幸心理。截至目前,先后出动巡逻车辆19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850人,累计巡逻11000余公里。同时,联合青海湖自然保护区水上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在泉吉乡圣泉湾生态体验区开展“青海湖裸鲤保护集中宣传及冰面安全管理”专项行动,集中销毁废旧抬网200余米,挂网60余盘。除此之外,为防止裸鲤误入支流、灌溉渠搁浅死亡,及时封堵通湖支流、灌溉渠水闸,设置拦鱼网5处。
强宣传,织密禁捕“警示网”。持续锚定“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工作目标,紧盯非法捕捞源头、非法运输、加工、销售、食用链条,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明察暗访、错时巡查力度,巩固护鱼成效。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横幅等有效载体,对禁捕法律法规、有奖举报等政策措施进行全方位宣传,以“全民参与”营造“全域保护”新态势。截至目前,与县域餐饮机构、超市等市场主体签订《不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及野生鱼类制品承诺书》200余份,张贴《保护青海湖裸鲤承诺书》200余份,通过短信云MAS业务平台推送非法捕捞、销售、食用青海湖裸鲤行为宣传短信9.8万条,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设立保护青海湖裸鲤资源宣传公告牌20块,悬挂公示牌150块。
下一步,刚察县将锚定“鱼不出水、鱼不出域”目标,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构建“乡镇+综合执法+公安+市监”联动体系,采取常规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巡查相结合方式,持续加大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常态化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运输、加工使用青海湖裸鲤等违法行为,坚决打赢封湖育鱼持久战,切实维护青海湖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