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
7月17日,刚察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召开,县政府副县长、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任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局长、县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国林主持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刚察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主任、副主任,审议通过《刚察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刚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规则》《刚察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议事规则》《刚察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管理办法》《2024年工作要点》等规章。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载体系建设,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组织体系,在维护广大农牧户承包土地权益、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维护农牧区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理解度,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二要强化学习研究,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开展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调解仲裁工作的培训或学习交流,提高乡村调解员化解矛盾能力、仲裁员纠纷调处能力和仲裁委员会指导服务能力,提升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三要强化履职尽责,坚持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作为推进乡村治理和平安乡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及时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将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调解仲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上下联动,通力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资金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各乡镇要加快建立乡镇调解委员会和村调解小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受理、调解,形成结案闭环处置流程,确保土地承包仲裁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加强考评工作。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考评指标,扎实推进调解仲裁各项工作落实落地,高标准准备和提供考评相关资料,确保要素齐全、资料完备。同时,要及时总结特色经验做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推广,推进调解仲裁再上新台阶。
来 源:农牧水利和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