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正式获批!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9日 消息来源:

  近期,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实施《刚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标志着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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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刚察)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定位,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规划》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能源资源安全等国家空间安全底线思维。发挥“多规合一”的优势,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专项规划和不同领域的空间用地诉求,构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土空间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共保、环境公治、产业共兴、城乡融合等统筹协调,加强国土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建设宜居宜业的社区生活圈。

  《规划》以打造环青海湖生态文明高地为出发点,海滨藏城生态旅游目的地为落脚点,致力于建设高原绿色低碳产业先行区、民族团结和谐美丽幸福家园。计划到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基本稳固,形成绿色低碳的现代产业体系,资源利用更加集约高效,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民族团结和谐美丽的幸福家园全面建成;到2050年全面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沙有机融合的国土空间“生命共同体”格局,实现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高度匹配,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区域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刚察县各族人民生活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幸福。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示,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刚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规划支撑。

来    源: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通 讯 员:王亚丽

责任编辑:宋维贞      

一审一校:宋维贞 

二审二校:白玉生    

三审三校:魏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