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对标“四项”标准,全力推进县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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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刚察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按照立足政法职能,着眼安全稳定,重在“一站式”化解建设新要求,紧盯组织实施、职能定位、运行流程、智治赋能要件,全力推动“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转型升级,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县域社会治理新格局搭建一体化服务管理新平台。第一季度,县乡镇综治中心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涉法涉诉案件、民商事案件和来信来访问题化解率分别达到100%,提供法律咨询1124人次,法律援助37人次,开展心理疏导281人次。为确保原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向标准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转型迈进,组建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实行分管县级领导干部“双组长”负责机制,设置工作专班,负责事务管理、协调联调和督促考评考核等事项,按照既要遵循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关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又要契合县域社会治理实际的工作思路,制定《刚察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等,从总体要求、资源配备、组织保障、职责任务、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操指南、标准要求和督导调度,全面深度检索县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质效。立足县乡镇综治中心社会治理“指挥部”、社会平安“预警器”、社会稳定“减压阀”和为群众能办事、办成事的“中央处理器”职能定位,统筹资源、优化布局,扎实推动服务联动、矛盾联调、平安联创平台规范建设,采取“常驻+轮驻+随驻”运行模式,健全完善群众诉求登记、受理、办理等闭环管理机制,做到中心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确保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让广大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依据服务职责、管理事项、轻重缓急等情形,常驻派出单位由公安、检察、社会工作部、司法、民政5个部门组成,轮驻派出单位由妇联、民族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和林业草原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9个部门组成。随驻派出单位由工会、团县委、残联、教育、工业商务和信息化、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中心)、财政、农牧水利和科技、卫生健康、税务、综合行政执法、热水管委会11个部门组成。建立平台服务事项办理与风险隐患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控“1+3”闭环管理机制,有力推进规范高效服务管理流程集成,县综治中心设置以群众事务受理大厅为主体,综合服务岗、信访服务岗、诉讼服务岗、法律服务岗、婚姻登记岗、信访接待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卓玛调解室”、心理咨询室、诉讼服务室、法律服务室为支撑的“一厅五岗六室”服务模式。乡镇综治中心设置以群众诉求事项受理大厅为主体,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室、法律服务岗、信访(矛调)服务岗为补充的“一厅一室两岗”服务模式。依据服务管理特点,建立健全先行调解、分类流转、案结事了矛盾纠纷化解3项流程和治安防控体系、重点群体服务管理、群防群治、网格服务管理4项社会治安风险防控机制,并在前期建立的事(案)案件受理、工作衔接、规范运行、业务协同等机制基础上,依据中心建设完善升级需要,健全研判预警、协调调度、督办问责、治理创新等制度规范。实施县乡镇中心“多元智能赋能”工程,借力县政务服务平台、执法司法便民服务平台、司法调解信息管理平台、110指挥中心平台、县域社会治理信息平台、矛盾纠纷“码上报”微信小程序等智治资源,加快推进矛盾纠纷信息、社会稳定风险预警、跨部门数据办案等数据库建设,通过汇聚“大数据智库”,依托工作提示函、风险提示函、工作督办函等方式,为推进县乡镇综治中心“一网统管、一屏研判、一体办结”新模式创新和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矛盾风险排查化解提供切实可行的实践路径和智治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县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有效破解了县域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单打独斗”“资源零散”“治理多门”壁垒,全面助提新时期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能力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下一步,着力要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实战能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服务管理机制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把县乡镇综治中心倾力打造民情“直通车”、民意“搜集站”和风险防控“防火墙”,为加快县域社会治理方式转型提供高效快捷新矩阵。
来 源:县委政法委
撰 稿:周海峰
审 核:刘国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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