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救助野生动物 共筑生态屏障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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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刚察县公安局泉吉森林公安派出所根据局党委安排,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与打击捕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每一次入户走访、宣传走访的机会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经过不懈地努力,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得到提高,形成了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近日,辖区年乃索麻村群众在自家草山发现一只受伤的猪獾,通过之前派出所民警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后知悉,猪獾为国家保护动物,私自饲养是违法行为,所以立即求助派出所,随即民警联系救助站救助受伤的猪獾。
民警对该群众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赞扬,希望他能继续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中来,共同做好和谐生态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下一步,泉吉森林公安派出所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猪獾是鼬科猪獾属哺乳动物,因鼻吻部像猪而得名,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私自饲养、捕杀野生动物以及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属于违法行为。野生动物身上可能携带较多病菌,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如有野生动物制品及私自饲养野生动物的,请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来 源:县公安局
审 核:吴天贵
监 制:聂连其
总监制:李 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