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职责分工”小切口 做好“高效履职”共协作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0日 消息来源:

                             ----刚察县组织召开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分工推进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刚察县委十五届九次全会议精神,依据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执法效能,8月19日,由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聂才郎组织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人力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县住建和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召开了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分工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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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首先由县编办负责人对中共刚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青海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分工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劳动监察、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牧水利、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职责边界。随后,各相关行业部门围绕当前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交叉、信息共享不畅、协作配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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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化认识中凝聚改革合力。要着眼构建大执法格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州县关于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期间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全力推动我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二要强化协调合作,协同推进综合执法高质高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事前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各部门沟通力度,完善行政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间执法协作、应急配合、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三要厘清职责边界,构建协同高效的执法监管体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责分工落实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管通过规范管理预防违法,执法通过制裁违法维护秩序,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监管为执法提供线索和依据,若监管不到位,执法可能缺乏有效信息;执法为监管提供保障,若执法不力,监管的权威性将受损。在工作中,监管与执法需密切配合。四要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凝聚执法司法合力。强化沟通协作配合,不断完善行刑衔接工作中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打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撰稿人:曹艳
审核人:李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