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出台促进牛羊(猪)出栏补助办法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9日 消息来源:

为鼓励和调动牲畜养殖户(场)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牛羊(猪)出栏流通,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助力海北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引领区打造,实现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近日,刚察县出台《2025年度刚察县促进牛羊(猪)出栏补助办法》,安排530万元补助资金稳定畜牧业生产,对在县域内饲养牲畜的一般农牧户、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畜产品营销加工企业、各类牛羊(猪)养殖合作社及家庭牧场进行补助。

制定差异补助标准,鼓励四季均衡出栏。按不同时间段设置差异化补助标准。1月1日-3月31日期间出栏:每只羊40元,每头牛55元,每头猪50元;4月1日-6月30日期间出栏:每只羊30元,每头牛50元,每头猪40元;7月1日-8月27日期间出栏:每只羊20元,每头牛45元,每头猪30元;8月28日起集中在县活畜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每只羊10元,每头牛40元,每头猪30元。全年单个养殖(牧)户享受补助资金累计不超过5000元,本地企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累计不超过20000元。

聚焦特定主体需求,落实专项补助保障。补助办法对本地合作社、牛羊肉加工企业收购本地牛羊,以及脱贫户、易地搬迁安置户出栏牛羊,制定专门的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同时,针对外运牛羊肉、冷冻(冷藏)场所储备牛羊肉、活畜交易市场进场交易运输牛羊车辆,根据运输距离、运输量、冷藏量、租赁场地面积、运输车辆大小等,对本地农牧户及经营主体等给予相应补助。对超额完成出栏任务的村社另行予以补助。

严格规范补助程序,筑牢透明高效防线。补助办法规定,补助资金坚持“多出多补、补完为止、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实行先到先补、及时发放、补完为止,补助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补助资金按照“户申请、村审核、乡核验、县抽查”的程序,通过财政规定的方式直接发放给养殖场(户)或经营主体,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公正、透明与安全。


来    源:县政府办公室、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责任编辑云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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