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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固防线 防汛履职守民生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9日 消息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委关于安全生产、防汛防灾工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部分地区山洪灾害教训,切实筑牢辖区汛期安全屏障,刚察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至上,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靠前、闻“汛”而动,全方位投入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强化统筹部署压实履职责任县人民检察院将汛期河湖安全防护作为重点抓紧抓实,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防汛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充分依托“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水利部门协同联动,聚焦河道行洪安全等关键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全方位筑牢河湖安全监管防线。积极同乡镇政府沟通,对接联点村防汛期间物资装备储备情况,持续深化基层属地共治,主动下沉一线协同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聚焦河道隐患守护行洪安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哈尔盖河、布哈河、沙柳河等重点河道沿线开展线索排查,落实早发现、早介入、早监督工作要求。排查中发现辖区一处城镇防洪主干渠因长期疏于管护,渠内杂草丛生、树木密集,挤占行洪通道,存在较大洪涝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后,与行政机关进行诉前磋商,督促其及时对渠道内杂草、树木开展清理,消除行洪安全隐患。同步开展防汛安全宣传,对河道沿线露营、游玩的群众开展安全警示宣讲,引导群众远离河道危险区域,切实提升群众汛期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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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重点领域筑牢安全防线针对汛期强雷电天气高发、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风险突出的特点,对辖区加油站开展防雷安全线索排查。干警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等方式,重点调查防雷装置是否依规开展安全检测、防雷接地与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督促经营主体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健全汛期安全防控机制,严守安全生产底线。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及整改“回头看”,聚焦河湖管护、防汛行洪、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持续强化公益诉讼监督效能,以常态化、精准化、规范化检察履职,全力守护县域河湖安全、辖区群众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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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县人民检察院

撰   稿:切吉俄日

审   核:白生荣

监   制:马坤俊

总监制:谭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