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开展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建设
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纪委
为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促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刚察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要求,针对当前全县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把转变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今年全县反腐倡廉建设纠风治理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最近,该县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制定的《关于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下发至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基层站所,省州驻县单位组织实施。明确了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等。《实施意见》还就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作出了相应规定,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将机关和干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办事公开、收费标准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老干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以及组织人事部门人员每月开展两次明察暗访。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及时给予反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同时,规定将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通过采取“双评”等考核评价手段,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明确奖惩措施,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