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机关事业单位
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情况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5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4月28日,州委、州政府联合督查组,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了督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执行情况精神,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公保扎西同志立即组织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主管领导,县四大班子办公室、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于下午召开专题会议,就全面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情况自查、整改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刚察县差旅费发放自查情况督查组,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情况自查的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情况自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认真做好自查。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情况自查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就2006年以来本单位发放差旅费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5月5日前上报督查组办公室,并于5月5日至10日就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整改。三是切实加强督查。县督查组于5月10日至15日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工作不力、自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四是狠抓制度建设。县财政局要将2006年以来的预算情况进行自查,若在经费中未安排干部职工差旅费的要重新进行安排。在全面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依据省州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发放标准,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制定关于落实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差旅费发放标准,并依据该标准,严格落实差旅费发放工作。
撰稿:李成云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