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三步措施三项建议
力求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中央扩内需、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后继续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重要内容狠抓不放,把这项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力争在城乡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出一批基本建设程序齐全,质量过关,安全措施到位、档案资料完整的合格工程,以确保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解决城乡保障性住房配套工程建设资金问题。三是强化廉政意识,落实“廉政责任书”的签订,严肃项目建设工作纪律、强化建设项目问责制度、增强建设人员法律意识,切实做好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我县提出几点建议,力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近年来随着青海省措温波藏城建设规划的批复实施,我县因城镇房屋拆迁形成的无房户、低保户逐年增加,现有保障性住房不能满足入住需求,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在棚改房、奖励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上多给予支持。二是定居房集中建设和适度集中建设后,相对应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缺乏投资渠道,不能及时配套,这些人口的后续发展产业配套也存在很大难度,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大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及资金扶持力度。三是由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上级补助标准低,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贫困家庭自筹资金困难。加之,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普遍存在农村特困群体危房改造难的问题,建议提高补助标准。另外,我县农村牧区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同等条件下的大部分贫困群众无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建议上级相关部门扩大低保范围。

撰稿:才让吉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