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四项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
管理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纪委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议和省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刚察县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健全了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纪委副书记和纪委相关内设职能室主任和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为成员的刚察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纪委下设了办公室,为全县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明确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实施范围。将全县53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基层站所、省州驻县单位,按系统和廉政风险等级划分为四个类别,并根据其隶属关系,明确了负责组织实施的单位主体和职责,建立起了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是认真制定并细化了工作方案。将活动按工作任务划分为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排查岗位风险,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和总结完善阶段四个阶段,同时,将各阶段多环节的主要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以及所达到的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为顺利开展全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强化了舆论宣传。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及时设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专栏,对我县各部门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还就信息简报的报送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