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采取“九项措施”力促游牧民定居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管理同轨运行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3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刚察县全面推进游牧民定居标准示范工程建设,整合力量,加大投入,通过采取“九项措施”力促游牧民定居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和管理同轨运行。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全县游牧民定居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农牧、建设、财政、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游牧民定居标准化示范工程建设和管理等相关事宜。二是点上管理,线上服务。游牧民定居小区管理员按照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总体要求,抓好服务,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做到面面俱到,疏而不漏。县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单位延伸服务链,主动进位,服务上门。三是强化培训,提高技能。针对农牧民群众知识层次参差不齐,能力水平各不一样的实际,加强对农牧民家务整理、饮食烹饪、科学理财、人际交往、改善收入支出结构等城镇居家生活能力培训,加快传统农牧民向新型农牧民转化。四是创新管理,提升水平。按照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要求,将所有定居小区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依据标准实施创新管理。为提升管理水平,安排游牧民定居小区管理人员到西宁等社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培训。五是整合资金,保障投入。按照“项目整合、财政配套、住户自筹”的原则,多层次、多渠道整合资金,保障游牧民定居标准示范工程建设在小区后期管理中针对农牧民收入有限的实际,县财政在管理经费方面给与资金支持,确保小区管理稳定有序。六是健全组织,发挥作用。按照“分片、就近、方便、集中”的原则,在县城附近、乡镇周边游牧民定居小区组建党团组织,不断扩大党团组织覆盖面。同时,进一步加强已建成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发挥活动场所管理培训、议事决策、便民服务的作用。七是转移培训,强化素质。根据后续产业发展的需要建立劳动力培训转移管理机制,制定劳动力培训管理制度,整合各类培训项目,加大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农牧民群众综合素质,确保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八是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全县共配备64名大学生游牧民定居小区管理员,确立了八项制度,具体工作涉及建筑建设管护、杂物堆放处置、家畜管理养殖、环境规划设计、绿化美化亮化、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游牧民定居小区管理员职责和管理措施,并全额落实管理员工资待遇。九是部门联动,协调推进。按照“到位不越位、缺位补位”的原则,县直各部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相互协调,齐抓共管,送服务上门,送科技上门,送政策上门,建立健全部门联系制度,为农牧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撰稿:李成云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