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制定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违纪问题
处置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纪委办公室

为严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纪律,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近日,刚察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刚察县监察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违纪问题应急处置预案》。
该《预案》分指导思想、领导机构、应急处置措施三个部分。第三部门应急处置措施从实行突发问题应急处置报告制度、对违规违纪当事人及物证的处置、对违规人员的处理均作了详尽规定。如:在实行突发问题应急处置报告制度方面规定: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监管不力,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县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各考点纪检巡视员及时提醒制止,经提醒制止未奏效的,驻考点纪检巡视员报告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如考务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受贿、索贿,为考生作弊提供便利条件、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考点纪检巡视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主考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对违规违纪当事人及物证的处置方面规定:对于发现的违规物证,由违规当事人承认签字,考点主考、副主考及考点巡视员用信封封装并签字后,交由考点纪检巡视员妥善保管,待该科考试结束后与违规当事人一并交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处理;在对违规人员的处理规定方面规定: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根据纪检巡视员报告的情况,成立案件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了解,并按相关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做到快查速结,保证全县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