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公安局“三个一”规范执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近年来,刚察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干警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从严治警、加强自身建设,在规范执法行为上动脑筋、想办法,积极推行“三个一”工作方法,从执法执勤过程的每一个细节入手,全面提升公安干警整体素质。
讲好每一句话,文明执法树形象。制定《民警执法执勤行为语言规范》,开展讲态度话、感情话、说理话、办事话、法律话“五话”活动,引导干警在日常执勤中使用合理、规范的语言,确保民警与群众交流时做到善于听、善于讲、善于问、善于学“四个善于”。
办好每一件案,规范执法提质量。制定出台《办理行政刑事案件规范》等制度,指导干警办案实现精细化。同时,在公安网收集法律条款和法律文书,解决全县公安干警办案水平参差不齐、办案程序不合法、填写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并每月对卷宗进行一次汇总、纠错,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程序、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案件考评并量化打分,切实提高干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
回好每一次访,平和执法促和谐。推行“回访回告”制度,明确对重大警情、涉法涉诉案件要件件回访;对已破、已结刑事、行政案件、一般警情,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有选择性的回访;对未破、未办结案件在立(受)案30个工作日后的10日内回告一次,切实做到“五访五了解”,即:一访警情当事人,了解干警处警时间、处警态度以及现场取证等情况;二访违法犯罪嫌疑人,了解干警侦查(调查)行为是否合法,当事人对处罚(处理)结果有无异议等;三访案件受害人,了解案件侦破是否及时,办案程序是否公正,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四访犯罪嫌疑人家属,了解家庭情况,征得理解;五访涉法信访人,了解诉求是否得到解决。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县公安局执法追求初步实现了由单纯追求治安效果向社会效果与治安效果并重的转变;执法模式初步实现了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凸显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
撰稿:张友军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