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管理推动执法工作“三转变”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刚察县公安局以“作风建设年”和政府系统“执行力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在执法执勤过程中注重从每一个服务环节入手,在规范执法执勤上想办法、动脑筋,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文明执法树形象。为规范民警的言行举止,从执法工作的细微入手,制定了《民警执法执勤行为语言规范》,开展了讲态度话、感情话、说理话、办事话、法律话的“五话”活动,引导民警在日常执法执勤中正确使用恰当、合理、巧妙、规范的语言。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说“专业话、文明话、热情话”的多了,说“外行话、伤人话、冷漠话”的少了,凸显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民警形象得到了提升,实现了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
规范执法提质量。为落实“件件都是标准案、卷卷都是精品案”办案目标,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先后制定规范案件标准4条,指导民警办案,实现精细化作业。同时,组织全局干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法律条文、文书写作学习力度,夯实民警基础知识素养,解决民警办案不规范等问题,并按期进行了案件量化考评,提高了民警的程序、证据和监督意识,实现了执法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
做好“回访”促和谐。积极落实“回访会告”制度,规定对重大警情,每月至少回访一次;对未破案、未结案件在受(立)案30个工作日的10日内会告一次,使案件的侦破率取得突破,实现了由单纯追求治安效果向社会效果、治安效果并重的转变。
撰稿:侯念农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