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提高群众应急救护技能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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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神圣职责,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突发事件中自救互救能力,发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近日,海北州红十字会、刚察县红十字会,在县完小阶梯教室联合举行了应急救护培训班开班仪式。此次培训以“开展自救互救应急知识宣传”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以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为目标,在全县形成各级部门重视、社会广泛参与的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格局。来自全县卫生系统、各乡镇,消防、公安、交警、安监、地震等相关单位及县寄宿制初级中学学生代表共计21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刚察县红十字会负责人主持了开班仪式,海北州红十字会副会长朱生春为开班仪式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参训学员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应急救护的意义;认真学习,努力掌握应急救护技能;强化责任,全面普及和传授应急救护知识。
此次培训邀请了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急救知识,并参加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初级救护师资培训班”,取得中国红十字会、省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师资证书》的海北州职业技术学校的三名优秀教师负责进行。培训中,授课老师采用理论讲解、教学示范的形式,传授学员心肺复苏、包扎四项技术、逃生技能等现场救护技术。课堂秩序井然有序,学员积极参与演练,师生互动氛围融洽,培训效果良好。通过现场演练与理论考核,顺利完成了培训任务,并获得了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培训合格证”。学员们普遍感到,突发灾难、紧急事故和意外伤害对健康及生命的威胁日益严峻,当前普及红十字急救技术十分必要。纷纷表示,回去后一定向领导汇报,尽快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救护培训工作,广泛普及红十字急救技术培训,帮助人们提高自救互救意识与技能。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