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四抓”助推法律援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刚察县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注重做到“四个抓好”,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制度化、组织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努力为弱势群体服务。一是抓好组织建设。在全县5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妇联、共青团、残联、工会等部门协作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构,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通过业务培训、学术研讨、以案说法等途径,苦练内功,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定期法律援助信息报送、典型案例评比等制度的实施,确保法律服务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抓好服务质量。结合“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规定法律援助的接待、审批、指派、承办、质量监督、案卷归档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行为;依照法律条款认真作好解答,不刁难、不推诿、不敷衍或无故拖延,努力实现“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质量零投诉”的“三零”目标。四是抓好援助宣传。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及部分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多渠道宣传《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宣传法律援助的内容,及时传达法律援助的相关政策信息;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自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以来,共办理社会案件3件,法律援助案件5件,代写法律文书57份,解答法律咨询157人(次)。
撰稿:张友军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