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贯彻
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大办公室

7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个别乡镇和县公安局贯彻执行《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综治办负责人参加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基层乡镇、县公安局,通过走访群众、查看档案、听取工作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条例的宣传、规划、实施、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落实情况及工作中突出的问题的处置及其对策和今后的工作思路。检查组对贯彻执行《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工作建议,为更好地推动《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全面深入贯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检查组认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努力下,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检查组强调,认真贯彻《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地区特点管理方式,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和改善社会治安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刚察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