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到刚察指导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7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大办公室

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州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执行《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绍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宝孝及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汇报,并召开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的座谈会,检查组先后深入部分综治委成员单位,详细了解《条例》的学习、宣传,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机制和制度,及时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开展平安创建、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改进的思路和建议。

检查组对贯彻执行《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工作建议,为更好地推动《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全面深入贯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检查组认为,《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努力下,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很好的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检查组强调,认真贯彻《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地区特点管理方式,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和改善社会治安环境,为新刚察、新生活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