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三确保”超前部署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刚察县按照“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确保不出现恶性劳资纠纷案件、确保不发生因欠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提前着手部署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一是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人社部门加强与建设、公安、工商和工会等部门的组织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由人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二是突出检查重点,落实监管责任。对有欠薪记录、有投诉举报、有潜在隐患的重点施工、用工企业实行领导包干负责制。同时,推行诚信用工承诺制度,把拖欠工资严重的重点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并通过电视、网络媒介平台向社会公布;三是创新监管模式,狠抓责任落实。充分利用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管理模式,将行政区域内的全部用人单位纳入网格,做到不漏、不重、不留盲区。每一个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及责任分管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四是加大处理力度,严查恶意欠薪。劳动监察大队对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调查,主动出击,按照“快立、快查、快处”的原则,对案件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的部分,立即下达限期整改决定书,并从该用人单位预存的工资保证金中立即支付;对用人单位故意不履行举证责任,造成事实不清,存在争议、无法查证的部分,积极指导农民工依法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开辟“绿色通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立即裁决予以执行。
撰稿:侯念农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