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六项措施”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切实加强全县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刚察县采取六项措施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一是强化流通渠道监管。强化对药品批发企业配送过程中质量安全的监督,强化医疗机构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对进货企业资质审核,进货质量查验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来源渠道清晰可控。二是扎实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严格按照规范药房建设标准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等环节的管理。三是加强基本药物品种监督抽样。加大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基本药物的监督抽样力度,提高对基本药物快检、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的比例。发现假冒伪劣的基本药物,及时做到快收、快检、快出报告、快速送达管理相对人,及时公布抽验结果,对抽验不合格药品采取重点监管措施,确保问题药品及时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理。四是加强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实行“可疑即报”原则,及时收集经营、使用基本药物的不良反应信息,建立基本药物不良反应应急措施。五是狠抓药品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基本药物日常监管,将基本药物作为重点检查品种,严查购进票据,打击“挂靠经营”和“走票”行为,规范购药渠道,严防从合法渠道流入假劣药品。六是加大基本药物安全宣传力度。借助广告宣传栏、电视网络媒体及上街宣传等活动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推行的意义及基本药物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认知度,更好地保障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撰稿:姚鹏玮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