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城乡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今年来,刚察县以医改为契机,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城乡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率分别达到97.16% 和97%。新农合参合率达到了100%。二是医疗保障筹资标准不断提高。将新农合参合农牧民人均筹资标准从316元提高到416元,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不同年龄段从人均380元提高到人均420元。截止9月底,新农合筹资959.16万元,居民医保筹资162.79万元。三是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升。省、州(县)、乡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80%、90%。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由原来的5.5万元、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城镇职工医保由原来的22万元提高到30万元。截至9月底,新农合共为10033人次补偿医药费418.31万元。四是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截至9月底,民政资助参加新农合2815人,资助参合金11.56万元,资助参加居民医保3330人,资助参保金28.19万元。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90%以上。截止9月底,共实施医疗救助717人次,救助金额243.76万元。将21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补偿救助12人次,补偿救助金额22.72万元。
撰稿:韦振寰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