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不良行为 健康快乐成长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宣传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刚察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12月6日至12月12日,刚察县校外辅导员培训中心开展了为期五天的“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精神 深入开展法制宣讲活动”为主题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针对各校学生特点,分别用藏汉两种语言为学生讲解法律知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及意义,对全县五所中小学的3489名中小学生进行了分校集中宣讲活动。在分析中小学生容易造成犯罪的原因时讲:一是中学生正处在心理和生理的逐渐成熟期,自我认识不完善;二是明辨是非能力差,容易把哥们义气当成是友谊;三是自控能力差,遇事冲动不计后果;四是法治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同时结合已发生的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构成及什么是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等。
在民族团结教育时讲: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
通过本次活动,不仅使学生们进一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如何运用正确的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且让学生们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懂得了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重要性及意义。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