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优化农牧区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32名基层老干部喜迁新居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7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新房子宽敞明亮,一辈子的梦圆了!我在村里当了39年村干部,今天党和政府给我分了房子,这样的好政策想也不敢想,感谢党和政府!我还会继续发挥余热,永远跟党走,瓜真切!”年乃索麻村离任党支部书记瓦拉激动地说。
刚察县在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坚持以基层为着眼点,全面落实“一定三有”(即:定职责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政策要求,严格落实村干部村干部报酬待遇政策。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刚察县农牧区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暂行办法》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适当提高村干部奖励报酬,将优秀村级组织每年1500元提高至3000元、优秀村主要干部1000元提高至2000元、优秀村其他干部500元提高至1000元,调整后资金差额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同时,按照本人申请、乡镇审核,县委组织部与民政部门复审的程序,为连续在基层任职满20年以上的离(卸)任村干部统筹安排公共租赁房,并由县财政部门解决房租和暖气费。近日,刚察县为首批符合条件、在基层连续任职25年以上达到享受住房标准的32名离(卸)任村干部举办公租房分配仪式,村社干部现场拿到了住房钥匙。
刚察县通过用好用足政策,从今年起,计划每年组织村干部公租房申请工作一次,力保将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及时、全面纳入享受住房待遇范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乡镇统计造册后,县委组织部、民政、住建等部门进行审批。所分配公租房,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公租房产权共有、流转使用等相关规定。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确保了村干部“老有所居”,解决了后顾之忧,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激励了广大村干部全身心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征程中。
撰稿:陈胤文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