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四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相继出台后,刚察县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召开两个会议。通过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和全县纪检监察会议,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以及《刚察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依法行政不严、干群关系部密切等问题二是建立信访举报机制。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信访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掌握了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和民情民意,形成信访举报“四办”(直办、交办、会办、督办)工作机制。三是重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车辆配置标准和编制数量,实行一证一车、一车一编、政府采购、统一管理制度。四是率先垂范,争做表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的模范和表率,做到严格自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接收群众监督。
撰稿:李植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