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制定出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督查考评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9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全县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刚察县紧密结合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出台了《刚察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督查考评试行办法》,旨在通过开展督查考评,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总结经验、推广成功做法,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在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发展创新。
合理设置督查考评内容。该《办法》依据近年来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提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和省州组织部部长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机关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工作和党员干部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开展富有特色的党建创新工作情况、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规范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情况、社情民意党建信息员的教育管理和发挥作用情况、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情况、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情况等十个方面的重点督查考评内容。
科学制定督查考评方法。采取不定期督查考评为主、结合定期督查考评的方式进行,定期督查考评是重点对全年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不定期督查考评是对阶段性工作随时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评价,对部分周期短、时限要求高的工作进行实时跟踪。在具体督查考评工作中,实行分级督查考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考评工作组,负责对县直机关党委(党工委)和乡镇党委进行督查考评,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抽查; 县直机关党委(党工委)和乡镇党委依据权限具体负责对所属党支部的督查考评。
注重运用督查考评结果。明确了建立基层党建督查工作回访和台账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督查考评责任单位工作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将督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先进典型、评价结果记入党建督查考评工作台账,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评先、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有助于进一步调动基层各级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将有效促进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撰稿:李植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