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 严格落实保障政策,确保教育经费投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县委办公室
近年来,刚察县严格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财政投入逐年增长。
一是公用经费逐年增加。按照《青海省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每年生均公用经费提高50元,到2013年,中小学公用支出预算安排为321.42万元,年均增长12.2%。公用取暖经费按学校面积核定足额下达,中小学取暖费支出预算安排为190.6万元。在保障中小学预算内经费的基础上每年落实专项经费用于课改、督导、招生、信息化教育、设备更新等教育教学辅助环节,预算安排资金174.7万元,年均增长21.67%。
二是寄宿生生活费逐年增长。小学、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在省财政核定的初中年生均1600元,小学年生均1400元标准的基础上,通过县级配套资金连续提标,每生按500元标
准进行补助,分别达到2100元和1900元。2011年至今,全县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达到1940.51万元。全面实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农牧区学生每生每天3元的营养餐,共拨付补助资金5444.4万元。
三是加大学前教育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舍,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累计投资1741万元,新、改扩建县、乡、村级幼儿园11所,及时配置供暖、桌椅等设施。2012年起,县财政从自有财力中将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取暖费、幼儿生活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按生均年标准500元给予安排,公用取暖费按学校实际面积单独核定给予安排,幼儿生活费按生均年400元给予安排,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为62万元,公用取暖费支出预算安排为29.4万元,幼儿生活费支出预算安排为47.3万元,确保了幼儿园有序运转,学前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
四是筹措资金支持学校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性支出。我县教育布局调整后,根据需要共筹措资金1110万元,临时聘用318名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幼儿园见习教师和寄宿制学校“双语”教师,极大缓解了教育教学压力,巩固了教育布局调整成果。
撰稿:陈胤文 编辑: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