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五项举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
省委“21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5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政府办公室

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出台后,刚察县立即行动,扎实安排,迅速部署,并组织相关领导干部对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进行了学习,结合工作实际,重点采取五项措施扎实落实。
  一是制定实施办法。及时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会议,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以及县委、县政府年初出台的《刚察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依法行政不严、执行能力不强、干群关系不密切等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要进一步精简会议,要求开短会、讲短话、讲有用的话。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执行“廉政灶”,规定机关干部到基层开展工作,一律在单位机关食堂按规定标准就餐,减少和节约公务接待费用。三是建立信访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信访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掌握了解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了解群众诉求和民情民意,不断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强化信息研判,切实发挥信访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举报格局,初步形成信访举报“四办”(直办、交办、会办、督办)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重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坚持“统一标准、按编配置”的原则,严格编制管理,严格控制配置标准和编制数量,对全县车辆逐一核查,实行一证一车、一车一编、政府采购、统一管理制度,并对报废更新公务用车的审批购置程序作了规范。五是模范遵守,争做表率。要求全县干部职工要争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的模范和表率,做到严格自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措施”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撰稿:姚鹏玮  编辑:秦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