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刚察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精神,强化社会救助部门协作,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救助,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申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推进我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刚察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尕玛才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仁 青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才旦加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顾切群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赵永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魏明久 县财政局局长
刘光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仁青加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秀 县教育局局长
卓玛措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朱长江 县民政局低保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仁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管理、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领导自动接替,不再另行下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