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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刚察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消息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做好全县殡葬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刚察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现将工作专班工作任务、组成人员、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殡葬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殡葬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和殡葬改革发展规划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健全完善殡葬服务体系;督促、检查殡葬管理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马生莲   县政府副县长

召集人: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靖法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员:李朝臣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尕旦扎西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县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才让罗加 县发展和改革工业信息和商务局副局长

          吴志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晓荣   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天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才让加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达哇建参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特曲合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晏银丽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秀太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副局长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德毛措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总工会副主席

          才旦卓玛 团县委书记

          郭霞忠   县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委组织部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负责加强党员、干部丧葬活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禁止党员及干部在丧葬活动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和修建豪华墓和超标准大墓。

县委宣传部做好殡葬工作宣传引导工作,负责将移风易俗纳入城乡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报、刊、台、网、微、端、屏”等新闻媒体作用,协调做好殡葬宣传及舆论监测处置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加强少数民族人员和宗教场所的殡葬管理工作,引导信众和少数民族推进绿色殡葬工作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严格查处宗教场所变相销售、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格位等违规行为。

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督促农村(牧区)、城镇社区基层党组织强化党员管理教育,充分发挥村(社区)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村级社会治理工作队等组织作用,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新风正气;督导指导驻村干部协助村“两委”常态化开展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教育纠治,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弘扬传统美德,反对封建迷信,进一步促进形成殡葬领域乡风文明新风尚。

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负责将殡葬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协助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项目申报。

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牵头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工作组织实施、殡葬设施审批监管等工作加强对公墓、殡仪馆等各类殡葬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掌握研究殡葬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县财政局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经费将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的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

县司法局配合推进殡葬规章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

县公安加强对本系统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负责打击阻碍殡葬执法行为和非法运尸车辆,禁止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行为积极商请卫健、民政部门共享殡葬信息,从中发现死亡人员未销户口线索,及时调查核对、注销户口,依法查处阻碍各项整治工作等行为。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制止。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会同各乡镇、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县域内“三沿六区”散墓埋葬点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及自然保护地等建设墓地行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群众“身后事”一次办服务工作,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

县生态环境局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负责对绿色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严格审批把关,严厉查处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殡葬行为。

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指导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结合履行五项职责,协助基层党组织全面了解殡葬现状、突出问题和群众需求,监督党员带头落实殡葬制度,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等工作;配合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部门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墓地的行为。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加强治丧活动中营利性演出活动的监管,配合相关部门纠正和查处旅游景区内违法建坟的行为。

县卫生健康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和医疗机构太平间的管理,建立死亡人员登记制度对患烈性传染病死亡者遗体严格按照防疫部相关规定处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殡葬乱收费、殡葬行业垄断行为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的指导、监管,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

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绿色殡葬工作。

四、工作规划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研究、积极提出推进殡葬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需要部门间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开全体会议,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由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室要负责会议通知和会议纪要的起草,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议定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及遇到的问题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