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
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2014年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2014年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
任务分工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今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将2014年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如下:
一、毫不松懈地抓好作风建设
(一)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基层特点、科学方法和重点任务,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一核心任务,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以反对“四风”的新成效深化政风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州21条、17条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公车管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方面的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把蹲点调研作为硬要求,真正沉下去、接地气,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牵头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保持“三公”经费零增长。将“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纳入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建立健全“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村级以上财政和预算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修订、出台全县党政机关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经费、省外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建立公务开支标准,推行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四)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把治理“庸、懒、散、奢”等问题作为政风建设的重点,坚决查处和纠正作风漂浮、不负责任、自由散漫、效率低下等行为。继续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和工作制度,严肃查处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加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
(一)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管。积极推进审批事项管理模式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立新的审批事项。对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安全事项,要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
牵头单位:县编办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各部门要结合“三定”工作方案,按照批准的行政职能,抓紧梳理公布相应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要加大部门整合和职能归并力度,规范行政行为,优化行政资源配置,提升行政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一)强化市场化监管。强化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组织力量对各级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促进公共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公正高效。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四、深入实施政务公开
(一)创新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开放机制,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行网络问政、微博问政,统一归口办理网上信访诉求。
牵头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县新闻中心
(二)扩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各个部门预算和决算要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具体项目,“三公”经费要详细公开。
牵头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三)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和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适时组织开展社会评议,考核结果和社会评议结果要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一)强化财经纪律教育。把加强公职人员财经纪律教育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业务培训和任前的必修课,以及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让所有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知道财经纪律是一根带电的高压线,不能碰、不敢碰。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强化预算管理。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禁各级政府和预算单位变更财政资金用途,严防公共资金跑冒滴漏。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民生领域资金管理。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三)强化财政预算审计。深化财政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经济责任、政府投资等专项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和常态化。密切跟踪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着重审查大额资金及专项资金法人使用效益。积极开展县直机关会议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情况、土地出让、保障性住房建设、矿产权出让等专项审计。
牵头单位:县审计局
(四)强化公共资金监督。严格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完善预算部门内控制,严格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财政专户和银行账户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
(五)强化资金绩效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尽快摸清我县财政资金沉淀结转和资金缺口底数,分清原因,拿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制度,清理整合现有转移支付项目,推动财权统一和财权重心下移,尽快建立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提供制度保证。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六、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腐败预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廉政信息共享机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二)建立行政纪律督查问责制度。对中央和省州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具体督查计划,强化跟踪问责,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坚决纠正对自己有利就执行、不利就搞变通的行为,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三)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法定权限和程序,科学限定自由裁量权。
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落实,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健全责任体系、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追究。一把手对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班子成员要自觉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体现到具体业务工作中。不管是一把手,还是班子成员,在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中都要带头示范、亲力亲为,落实“一岗双责”,对重大违纪事件和违法案件,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八、严肃查办各类违规违法案件
(一)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持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处理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巧立名目收费、贪污私分等行为;突出抓好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专项治理。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注重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教育,及时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小错误“养”成大案件。
牵头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分工意见》下发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抓紧制定落实分工任务实施方案,集中精力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县监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分工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确保分工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