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刚察县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刚察县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建设实施方案
刚察县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2012年8月份成立,经过两年来的运行,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利民便民各项措施等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刚察县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新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将与全县经济建设,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机制,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限,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有力推动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进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刚察县行政审批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金永清同志担任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履行职责: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分析研究服务中心整体工作和重大问题,确定开展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的原则、目标和内容;二是对服务中心工作加强指导,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三是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四是确定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进驻部门、服务窗口设置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权限。
三、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及岗位设置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是县政府面向社会公众集中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代表政府对各进驻部门窗口和集中办理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为确保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服务、监督和管理水平,设立县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其中: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两个服务大厅各1名)。县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一是在县行政审批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服务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度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督促各窗口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组织召开联审批会议,并监督联审决定事项的执行;三是负责审查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情况及行政审批事项设立的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四是负责对政府各部门内设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及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的监督检查和联系协调工作;五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负责拟定推进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六是受理、核实和处理服务对象对进驻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进驻部门服务窗口工作动态,提出加强和改进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我县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七是负责对进驻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完善各项目常工作规章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使服务中心做到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八是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窗口设置及办理事项。根据目前实际,组织以下13个部门和单位进入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残联、工商局、地税局。各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集中办理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截至目前,共梳理出行政审批事项186项,目前各单位已纳入大厅办理87项,尚未纳入大厅办理99项。其中:发展和改革局、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个部门目前已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共纳入行政审批事项15项,但因业务审批权限受限或办理业务效率低,不适合在大厅集中办理;因此,建议撤销上述3个部门的办事窗口。
四、运作方式
(一)各进驻部门要积极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制度。即人员落实到位、授权落实到位、进驻事项落实到位,逐步将本部门能够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心进行“一站式”办理,在事项办理中,除需要现场勘查和查档核实的事项可以限时办结外,其余事项都要在窗口现场办结,努力提高现场办结率。
(二)实行“七公开”制度。即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审批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流程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各单位要按照规范格式印制办事指南,摆放在办事柜台,供群众索取查询,同时录入中心数据库,通过大厅触摸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实行“七办件”运作方式。针对办理事项的办理程序和重要程度,中心对七类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出具体化的服务要求。即办件:必须即收即办,实现当场(当天)办结;承诺件:实行三次办结制度,即办理审批事项申请人第一次提出申请后,窗口受理人应将所需资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第二次提交资料后,受理人应将办结时限告知申请人,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后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联办件: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查和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联审会议,按照各自职能权限商议解决,现场办结或限时办结;报批件:由窗口按照程序在承诺时限内转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并积极帮助申请人查询办理情况;特办件:由中心牵头,直接送达主办部门窗口或召集联审会议办理,从急从快办结;补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事项,要当面明确告知对方需要补齐的材料,不得无故拖延时间;退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或违反规定的申请事项,当面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后退回,并记录备存。
(四)试行综合业务多部门联动办理机制。在很多综合性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中,需要多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提供并联服务才能办结。凡涉及社会保障、房产交易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等综合业务,中心组织将分散在各部门办理的业务进行有效整合,实行多个部门之间“流水线作业”的快捷、捆绑式服务。一是在办理社会保障业务中,申请人进入大厅就可在就业服务登记、社保、低保、医保等窗口一次性办理所有事项。二是在房产交易登记和变更业务中,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窗口并联办理,一次性将房产交易登记及变更和土地证申领等手续办结。三是在企业注册登记中,组织将工商局注册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申请人需到州上办理)、公安局刻制公章、人社局社保登记等事项进行并联审批后,承诺办结时限,最大限度为申请人缩短办事时间。
五、人员管理及考核
(一)岗位设置。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确定为独立的行政机构,核定编制3至5名,其中专职主任1名,从其他单位调剂专职工作人员2至4名,并由监察机关派驻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受理、投诉、考勤及查处工作;各入驻单位要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精通”的用人原则,选派1至2名正式职工作为部门窗口主要责任人,要求该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业务的专业知识,熟知办事流程,并能独立办理业务和承担责任。要与单位具体业务脱离,保持相对稳定。
(二)实行月考评通报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受理、办结事项、出勤、在岗、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督查,每月末将督查情况报送至“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县政府主管领导和派驻单位负责人;中心开通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由中心集中受理和处理投诉。
(三)派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周利用一天时间,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派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人事、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不变,业务由原单位领导,日常工作接受中心统一管理。
(四)安装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窗口人员对办事群众的服务态度、业务能力等;制作展示工作人员形象公示栏,工作人员上班一律着正装,挂牌上岗。
(五)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由中心负责,年终考核由中心年终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各部门年内办理事项情况、工作人员考勤工作及作风情况。考核结果占各部门年终考核的40%,占部门政风行风评议总分的20%。人事部门按照进驻人员总数的10%比例核定评优指标,在行政服务工作中达不到良好以上档次的单位,所在单位不得被评为实绩突出单位,领导班子不得被评为优秀,单位领导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单位取消评选文明单位资格;窗口工作人员年内被中心考核为优秀的,本人年度考核核定为优秀等次,直接作为本单位年度先进个人人选。
六、经费设置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水平,优化“一站式”便民服务环境,确保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行政审批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