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刚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2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团各成员:
为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参与政府信访工作、代理参与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县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刚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团 长:才让扎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团长:索南加 县司法局局长
金永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
顾 问:高红英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青海湖光律师事
务所律师
李军梅 青海盛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雅琴 青海盛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淑萍 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成 员:魏明久 县财政局局长
丰金利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梅 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谢玉强 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马孟祥 县监察局副局长
楚 庄 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金永清兼任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县司法局副局长楚庄任办公室副主任。遇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不足时,从县政府办公室和司法局临时调剂解决。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县政府及县政府领导的协调和联络;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包括联络,选派律师等;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