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主体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消息来源: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主体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范围的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单位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办公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

三、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及时核实增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刚察县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表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县政府

1

刚察县人民政府

2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乡两镇

3

刚察县哈尔盖镇人民政府

4

刚察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

5

刚察县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

6

刚察县泉吉乡人民政府

7

刚察县吉尔孟乡人民政府

 

县政府组成部门

8

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

9

刚察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10

刚察县教育局

11

刚察县农牧水利和科技局

12

刚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13

刚察县公安局

14

刚察县民政局

15

刚察县司法局

16

刚察县财政局

17

刚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

刚察县自然资源局

19

刚察县生态环境局

20

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1

刚察县交通运输局

22

刚察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3

刚察县卫生健康局

24

刚察县审计局

25

刚察县统计局

26

刚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7

刚察县扶贫开发局

28

刚察县应急管理局

29

刚察县医疗保障局

30

刚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群团组织

31

刚察县残疾人联合会

32

刚察县红十字会

 

省直驻县单位

33

刚察县气象局

34

刚察县税务局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