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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财政局
开展对疫情防控监测经费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7日
消息来源:县财政局
刚察县森林公安局、刚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刚察县哈尔盖镇人民政府、刚察县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刚察县沙柳河镇人民政府、刚察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为了扎实做好当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监测经费的使用效率,做到专款专用。现开展对疫情防控监测经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将有关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方法及内容
对疫情防控监测经费的收入及支出进行监督检查,采用就地检查与调账检查两种方式。必要时可与审计局等相关执法部门联合进行。
二、检查时限
监督检查工作自3月5日至3月15日结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18年对疫情防控监测经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审理处理等日常工作。
检查组组长:宣勇
副组长:陈晓丽
成 员:张妍艳、王燕、宋东措
(二)严格依法检查和处理处罚。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相关单位的处理处罚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尺度统一。对不属于财政部门管理职责内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未做到专款专用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对检查的情况要分别写出检查报告,随同检查资料一并移交各级归档留存(包含单位自查报告、检查通知、记录、工作底稿、反馈情况、结论、单位整改、总结等)。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