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财政局 刚察县发改局 刚察县扶贫局
关于对口援青资金专项检查
和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对口援青资金管理,提高援青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海北州财政局、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北州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开展对口援青资金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北财〔2020〕74号),我局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同步进行,截至目前,已完成两轮自查工作和重点核查。  

一、对口援青资金专项检查和治理自查自纠及重点核查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按照刚察县财政局、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刚察县扶贫开发局《开展对口援青资金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一是由我局财监股牵头,经建股配合共梳理出2012年至2019年援青资金共计19245.5万元,其中2012年4221万元、2013年2980万元、2014年2131.5万元、2015年1958万元、2017年2065万元、2018年2890万元、2019年3000万元;二是初步根据各预算单位上报自查情况统计出26个项目,涉及14家预算单位及5个乡镇;三是各预算单位重点围绕“方案”中的九条重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第一轮自查基础上,根据州政府再次下发的《通知》要求,重申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大自查力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自查和历年来检查审计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两轮自查工作,共收回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14份,自查面达到100%。四是截至目前我县共核查了10家预算单位资金和项目的拨付、使用及管理情况,核查资金量17334.5万元,核查率90.1%。

(二)自查及重点核查出的主要问题。经自查及初步核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财务管理不到位。如刚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沙柳河流域生态保护建设项目中西宁园林规划设计费19999.99元长期挂账。二是项目内容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如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年钦夏格尔山昆仑神祠项目合同价2114547.75元,经审核超出合同价480169.24元,未签订补充合同,无中标通知书。三是援青资金用于日常经费支出。如刚察县民政局社区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购买社区服务中心,其中2014年12月24日从项目费支付管理费0.38万元。四是其他问题。如2015年拨付给刚察县吉尔孟乡人民政府,用于环仓贡麻村小区广场回填、平整和整修援青资金35万元,因2017年青海省纪监委因吉尔孟乡扶贫资金违纪问题,调用相关项目资料及财务凭证,该单位无法提供详细资料;刚察县畜牧业种子工程人工授精设备配置项目,自查中发现财务和档案资料中无验收资料;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污水处理厂及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备购置148万元合同签订不规范,无验收资料;刚察县民政局社区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其中2014年购买社区服务中心款360.16万元,无购买发票。

(三)整改纠正情况。在自查和重点核查阶段,部分单位边检查边整改。如刚察县民政局社区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2014年从项目中支付管理费0.38万元现已追回并上缴国库;刚察县民政局社区综合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其中2014年购买社区服务中心款360.16万元,及时向出售方刚察县鑫湖国有投资公司索要了购买发票。

二、州纪委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2015年总投入1500余万元的游牧民定居工程项目未按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

整改情况:由于我县项目户均为农牧民群众无自建技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12〕87号)中,关于贫困牧民住房建设采取自建方式的相关要求,在各乡镇政府和贫困牧民住房建设工作组的指导、推荐下由各牧户与建筑工匠签订了建房委托书。

(二)存在向私人老板发包的问题,且向私人老板拨付资金后以白条记账

整改情况:项目建投资金包括援建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本应将资金补助发放至牧户本人,并由牧户按建设进度支付给建筑工匠。但由于我县牧户大多文化水平低等因素的影响,牧户对资金的认识度不高,极易产生随意使用的情况,从而存在建房款在房屋建成后难以足额支付的隐患。鉴于上述原因,经各乡政府、各村委会与牧户协商后,援建资金(包括牧户自筹资金)均由我县贫困牧民住房建设工作组负责监管。待房屋建成且经验收合格,并由牧户同意后,按进度支付建房款,并扣除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和5%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此外,根据青海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暂缓征收游牧民定居工程建筑安装业相关税收的通知》(青地税发〔2010〕24号)要求,无需缴纳相关税费,因此未开具工程款税票。

(三)无设计

整改情况:房屋设计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用了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使用的环湖地区农村房屋建设通用图集。

(四)无监理

整改情况:2013年山东省援建项目计划下达后,县委、县政府及时安排部署,对项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分级负责。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负总责的刚察县贫困牧民住房建设工作组,成员组成包括监察、农牧、财政、援建办、审计、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便及时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此外,该项目涉及全县三乡两镇,由于农牧民群众居住地分散,社会监理费用较大,且难以监管,为确保工程质量,为此,又成立了以县级调研员为组长,县质监站10名监督员为成员的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全程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每户均严格检查验收三次(包括地槽验收、圈梁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保质保量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确保了贫困牧民住房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无竣工验收等资料

整改情况:为确保贫困牧民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刚察县人民政府分别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为把此项惠民工程办好、办实,积极打造老百姓认可的惠民工程,贫困牧民住房建设工作组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从项目前期至每户建设竣工验收,都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验收整体房屋时,采取了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人员协同乡镇项目负责人三方同时验收的方式,从而保证了施工质量,也得到了广大牧户们的满意认可,并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六)2013年刚察县沙柳河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存在资料不规范、不完整,个别合同未盖章签字,部分合同有签字无盖章、有盖章无签字,验收资料未盖章签字,部分有签字无盖章、部分有盖章无签字等。

整改情况:根据中共海北州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对山东对口援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的通知》(北纪发〔2019〕18号)文件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指定专人对2013年刚察县沙柳河生态环境整治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整改。截至目前,已将该项目资料按照最新档案装订标准完成装订,联系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对合同中发现的盖章未签字等问题,对资料中发现的未盖章未签字等问题,完成整改并完善档案资料。


 

刚察县支援帮扶资金专项检查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