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批转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刚察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2014年度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和《青海省地质灾害环境保护办法》37号令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增强防灾避灾意识,对可能发生的泥石流、崩塌、危岩、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行跟踪监测,加强险情排查、预防预警和检查监测等各项事前防范避灾措施的落实,加大防灾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目标:减少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预报成功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能够及时准确地做出反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
二、全县地质灾害概况
刚察县地质灾害以泥石流、水涝为主,崩塌、危岩、滑坡次之。县地质灾害的分布主要受控于地形条件、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及水动力条件。
通过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12个,这些地质灾害对城镇、村民、主要交通道路、农田等均有潜在威胁。
经调查,确定全县地质灾害区域、地质灾害隐患区、地质灾害发生预测时期。
重点防范时段及事项:根据辖区内地质灾害分布及发育的特点,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是汛期暴雨和人工不良工程活动,易发期为(6-9月)。
(1)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中确定的地点(见附表),在集中降水期可能出现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2)各乡镇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重要因素,应加强监测防范。
(3)由于对长期降水和集中性强降水预测难度大,区域不确定等因素限制,本地质灾害预测仅是趋势性预测。要密切关注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台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积极开展本地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
三、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编制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治理工作;隐患区和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坚持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规章制度。
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各相关单位要在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教育、建设、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各部门的职责,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县内地质灾害防治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各乡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负责因施工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在排查基础上,分类予以工程治理、搬迁避让、警示预告,提出应急措施,减轻和控制因工程引起的地质灾害灾情。
县民政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和商务局、公安局:负责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全县异常天气的观测和预报,发现重大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县交通局、电信局:负责做好灾害后应急的通信畅通和交通畅通,保障救灾物资、药品、食品的运送。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清查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灾避灾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制定中小学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和治理计划。
乡(镇)人民政府:1、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镇要明确职责,重点乡镇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监测负责人和监测人员。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对《刚察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所列县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乡镇级灾害(隐患)点,在汛期前要进行全面巡回检查。发现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汇报。
2、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监测工作,指定地质灾害预警负责人、预警信号、救灾方案。在汛期、要增加检查次数,要指定紧急情况发生时疏散计划以及撤离路线。同时密切注意灾害隐患的变化。
3、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迹象要及时上报县国土局。对已有险情或隐患的地段,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以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4、对险情较重又无法治理的灾害(隐患)点,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疏散、搬迁避让,将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测预报、报警避让和险(灾)情速报,全面部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防灾减灾工作。
(二)强化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汛期重大地质灾害和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应急避让减灾措施,要根据气象预防预警信息,迅速开展崩塌、滑坡、泥石流易发区和危险区人民群众的搬迁避让等应急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明确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度,明确部门具体责任,把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的长期监测和应急防灾措施落实到实处,做到汛前检查布置、汛期排查落实。
刚察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
序号 |
地 点 |
点 号 |
灾 种 |
规模等级 |
危害对象 |
有明显经济损失的危害因子 |
经济损失(万元) |
险情等级 |
1 |
新建热江铁路、热水泉 |
GCH8 |
水石流 |
中型 |
水泥桥 |
1座:高5米,宽10米 |
15 |
小型 |
2 |
外力哈达、热江公路20-25KM |
GCH14 |
水石流 |
小型 |
水泥桥 |
1座:高3米,宽4米 |
5 |
小型 |
3 |
GCH15 |
水石流 |
中型 |
水泥桥 |
1座:高4米,宽5米 |
5 |
小型 |
|
4 |
GCH16 |
水石流 |
小型 |
涵洞 |
1个:直径1.6米 |
1 |
小型 |
|
5 |
GCH17 |
水石流 |
小型 |
涵洞 |
2个:直径2米 |
2 |
小型 |
|
6 |
央格拉 |
GCH11 |
滑坡 |
小型 |
施工人员和设备 |
挖掘机1台,汽车1辆,人员2人 |
245 |
小型 |
7 |
柴达木 |
GCH5 |
地面塌陷 |
小型 |
施工人员和设备 |
挖掘机1台,汽车3辆,人员4人 |
315 |
小型 |
8 |
热水公路 |
GCH13 |
危岩 |
小型 |
热江三级公路 |
公路长度30米 |
3 |
小型 |
9 |
曲古沟矿 |
GCH12 |
不稳定边坡 |
|
施工人员和设备 |
挖掘机1台,汽车2辆,人员3人 |
280 |
小型 |
10 |
江仓 |
GCH1 |
不稳定边坡 |
|
施工人员和设备 |
挖掘机1台,汽车3辆,人员4人 |
315 |
小型 |
11 |
沙柳河-江仓公路 |
GCH37 |
不稳定边坡 |
|
村级路 |
公路长度1公里 |
10 |
小型 |
12 |
热水公路、央格拉-江仓 |
GCH4 |
冻胀融沉 |
|
热江三级公路 |
公路长度15公里 |
1500 |
中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