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批转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关于刚察县2014年“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进程的实施意见》及《刚察县“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要求,不断加强扶贫培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强其就业和创业能力,加速推进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新阶段扶贫开发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为着眼点,以提高贫困农牧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及增加贫困农牧户收入为目标,以青海湖生态治理和刚察县小城镇建设为契机,完善和创新“雨露计划”实施、管理机制,全力搞好贫困农牧民转产培训工作,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开创“雨露计划”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的原则。把加强农牧区劳动力教育培训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使用全县各类职业教育资源,满足农牧民群众劳动力对多样化职业教育的需求,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农牧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创造条件安置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资助政策体系,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政策指导、资金扶持、督促检查及各项服务工作。
(二)个人自愿、群众参与的原则。鼓励培训对象自觉自愿参加培训,自愿选择培训专业和培训内容,充分调动培训对象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确保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的原则。以现代教育培训机构和现代技能培训机构为主渠道,发挥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优化配置资源,创新培训机制。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将资助对象、申请办法、资助标准及培训机构和专业等向社会公示,做到工作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五)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对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要求,以刚察县资源优势的产业开发为前提,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选择培训专业,充分发挥效益,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力争学员结业后能快速转产。
三、培训规模及布局
2014年“雨露计划”培训选择贫困青壮年闲散劳力180人次,分别进行12类技术的培训。
项目建设的培训地点为刚察县贫困农牧民技能培训中心,聘请具有资质的职业学校教师讲课,县扶贫办监督管理。受训学员在刚察县贫困村选择35岁以下、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接受能力的贫困劳力实施培训。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掐丝唐卡、玛尼石雕、汽车驾驶、民族歌舞、标本制作、藏餐烹饪、氆氇绣、藏式纺织、藏香制作、藏药加工、电焊、缝纫等。
农牧民培训方法:项目实施前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根据受训人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本人特长、本人意愿等具体情况分别安排到职业中学对口专业班进行培训。
培训时间的安排以所学科目的难易程度和受训者的接受能力而定,采取全日制集中培训,请具有资质的职业学校教师进行集中授课,县培训中心管理学员的日常事务。
专业 |
人数(人) |
单价(元/人) |
投资(万元) |
培训时间 |
掐丝唐卡 |
20 |
1500 |
3 |
2个月 |
玛尼石雕 |
15 |
1500 |
2.25 |
1个月 |
汽车驾驶 |
30 |
1500 |
4.5 |
6个月 |
民族歌舞 |
20 |
1500 |
3 |
3个月 |
标本制作 |
10 |
1500 |
1.5 |
2个月 |
藏餐烹调 |
15 |
1500 |
2.25 |
1个月 |
氆氇绣 |
10 |
1500 |
1.5 |
1个月 |
藏式纺织 |
10 |
1500 |
1.5 |
2个月 |
藏香制作 |
10 |
1500 |
1.5 |
2个月 |
藏药加工 |
20 |
1500 |
3 |
2个月 |
电焊 |
10 |
1500 |
1.5 |
2个月 |
缝纫 |
10 |
1500 |
1.5 |
2个月 |
合计 |
180 |
|
27 |
|
项目完成后,通过培训,达到每名学员都掌握一项实用的专业技能,并通过自身的艰苦努力达到自主就业,改善生活水平的目的。
五、师资与结业发证措施
项目计划聘请具有资质的职业学校教师作为授课教师,聘请人数为11——15人,日常管理教师由县扶贫办委托培训中心指派,学员的结业证由聘请教师的职业学校颁发。
六、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项目计划总投资27万元,申请国家““雨露计划””项目专项资金27万元。
资金使用:掐丝唐卡专业2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3万元;玛尼石雕专业15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2.25万元;汽车驾驶专业3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4.5万元;民族歌舞专业2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3万元;标本制作专业1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1.5万元;藏餐烹饪专业15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2.25万元;氆氇绣专业1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1.5万元;藏式纺织专业1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1.5万元;藏香制作专业1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1.5万元;藏药加工专业2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3万元;电焊专业1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1.5万元;缝纫专业10人,每人平均1500元,计1.5万元。以上合计为27万元。
七、组织实施和运行管护
(一)加强领导。“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由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主管并组织实施,县扶贫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协调等工作,对培训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贫困农牧民技能培训中心确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目标,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向县扶贫办汇报培训开展情况。
(二)强化管理。一是对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按照“行政部门监督、培训单位承担、任务落实到人”的原则,项目采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县扶贫办监督管理的培训方法,学员在培训期间实行全日制教学管理,培训实行分批开班教学制度,学员在贫困村的闲散贫困劳动力中选择,采取本人申请、村委会证明、乡镇政府和县扶贫办审查的方式,保障贫困户的利益。二是对受训农牧民的管理。对受训的农牧民(基本学员)在学习期间和学成之后都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将农牧民个人及家庭的基本情况、受训记录、学习后实现的效益等情况,分村分户存档进行统一管理。三是对培训承担单位的管理。根据培训的目标任务,培训管理单位与培训承担单位签订培训任务书,明确培训任务和责任,加强培训全过程的督导检查,将培训的主要内容、培训的方式方法、培训的规模、完成的时间加以细化和量化,并实施严格的考核,保证培训任务的落实。
(三)跟踪督查。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严格按照培训任务的要求,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农牧户等方式,对培训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查找和梳理培训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培训中心出现工作不力、任务落实不好等问题时,要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