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批转刚察县科技农牧扶贫开发局关于刚察县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
牧草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和《刚察县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牧草种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编制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饲草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青政办〔2012〕166号);
2、海北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加强草业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北办发〔2012〕154号);
3、《海北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4年实施方案》(北草补办(2014)01号);
4、《青海省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DB63/T391-2002)。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刚察县位于青海湖北岸,地处东经99°20′44″—100°37′24″,北纬36°58′06″—38°04′04″,海拔高度3300—3600米之间,平均温度-1.2℃,无霜期120天(保证率80%),年降水量320-370毫米左右,属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牧草从4月下旬开始返青,生长期120-150天,草地植被垂直分布明显,可分为高寒草甸、高寒草原、山地草原三个草场类型,以高寒草甸类草场为主体。刚察县总草原面积1036.43万亩,可利用草原面积956.86万亩,草原承包面积956.86亩(其中夏秋草场承包面积473.18万亩,冬春草场承包面积483.68万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100%。农耕地面积10.8万亩(其中县属7.8万亩,农场3万亩),全县退耕地24.7万亩(其中县属4.7万亩,农场20万亩)。
(二)社会经济概况
刚察县是环湖牧区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全县包括三乡两镇两场、31个自然村、98个合作社,据2013年统计,全县存栏能繁母畜61.71万头(只、匹),母畜比例达60.49%,繁活仔畜51.74万头(只、匹),繁活率达83.86%,出栏各类牲畜52.22万头(只、匹),出栏率达51.2%,出售各类牲畜48.66万头(只、匹),商品率达47.71%。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0913.8元。
(三)2011-2013年牧草良种补贴效益分析
2011-2013年全县实施牧草良种补贴38万亩,共补贴金额950万元。通过牧草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充分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种植良种牧草的积极性,有利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牧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农牧生产经营方式由以往传统粗放的自由放牧方式,逐步向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集约化经营转变。同时使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扩大了饲草料基地和人工种草面积,推进了牧草良种化进程,增强了饲草料供给能力,特别是以合作社为依托进行有效整合土地资源,甚至出现在异地大面积租地种草现象,大幅度提高了单位面积的产量和质量,带动了草产业的发展,为实施舍饲和半舍饲的生产方式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目前,全县一年生牧草种植面积10万亩,年产饲草(鲜草)量可达24000万公斤,可解决16.44万羊单位一年的饲草量;多年生牧草种植面积8万亩,年产饲草(鲜草)量可达2800万公斤,可解决19.2万羊单位一年的饲草量,有效缓解了天然草原放牧压力,草原植被逐步恢复,生产力不断提高,2013年全县天然草场鲜草产量达287.93㎏/亩,较2010年鲜草产量241.44㎏/亩,增加46.49公斤,增长19.26%。同时,提高了牧草种植集约化和机械化程度,逐步向机械化种植、收割、加工模式迈进,给当地农牧民增加就业机会,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消除贫困,增加农牧民收入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虽然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些效益,但是仍然存在人工饲草生产基地建设规模不大、多年生牧草基地田间管理滞后、缺乏专项管护资金、饲草加工机械缺乏、操作水平有限的等问题。
三、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牧草良种补贴政策,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的原则,在全县全面实行牧草良种补贴政策。通过牧草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快优良牧草品种推广应用步伐,建立规模化种植的优质、高产人工饲草地,增加牧草产量,缓解草畜矛盾,加大设施圈养力度,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逐步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全县2014年实施完成牧草良种补贴面积15万亩,其中:一年生牧草良种补贴10万亩,多年生牧草良种补贴5.05万亩。
1、一年生牧草补贴面积10万亩,其中:哈尔盖镇62570亩(贡公麻19194亩,亚秀麻15814亩,环仓秀麻2894亩,果洛藏秀麻8494亩,切察10194亩,察拉2800亩,唐渠3180亩);沙柳河镇6440亩(新海村240亩,尕渠村2500亩,河东村1300亩,红山村2400亩;伊克乌兰乡11240亩(刚察贡麻村3000亩,亚贡麻村1600亩,尚木多村1500亩,角什科秀麻村3000亩,亚秀村2140亩);泉吉乡4880亩(冶和茂村800亩,切吉村8401600亩,年乃索麻村740亩,扎苏合村1020亩,新泉村680亩,宁夏村800);吉尔孟乡3570亩(向阳村3570亩);三角城种羊场8000亩,黄玉农场3300亩。
2、多年生牧草补贴面积5.05万亩,其中:哈尔盖镇5000亩(果洛藏贡麻村2000亩,环仓村2000亩,亚秀麻村1000亩);沙柳河镇10000亩(果洛藏秀麻村6000亩,潘保村4000亩);泉吉乡20000亩(年乃索玛村15000亩,冶合茂村5000亩);吉尔孟乡5500亩(环仓村3500亩,日芒村2000亩);黄玉农场10000亩。
通过优良牧草良种补贴项目,使牧草基地更具规模,牧草产量大幅度提高,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四、主要内容
(一)补贴规模及范围
按照“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三乡两镇两场实施牧草良种的农牧户进行补贴。
2014年,牧草良种补贴对全县优质多年生牧草5万亩和一年生牧草10万亩实行全覆盖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牧草种子品种
1、补贴标准一年生牧草每年每亩补贴10元,多年生牧草每亩一次性补贴50元。
2、一年生补贴的牧草品种:青引1号或青引2号燕麦。
3、多年生补贴的牧草品种:禾本科的青牧1号老芒麦、青海中华羊茅、青海冷地早熟禾。
(三)补贴方式
牧草良种补贴资金按照项目管理方式进行,切实按照相关规定严格使用,专款专用。任何乡镇、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1、一年生牧草良种补贴方案
一年生牧草良种补贴按照项目管理方式进行招标牧草种子,将牧草种子按照农牧户种植的面积进行补贴。
首先由农牧户将燕麦种植上报到村,村里进行核实后,上报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进行核实,认为准确无误后制成良种补贴清册,上报到县草原监理工作站汇总核实,草原监理工作站认真调查核实后,上报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经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审核后,将牧草种子按照农牧户种植的面积进行补贴。
2、多年生牧草良种补贴方案
多年生牧草按照项目管理方式,统一招投标采购牧草种子(含补播费用)。
首先由农牧户将多年生种植面积上报到村,村里进行核实后,上报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进行核实,认为准确无误后制成良种补贴清册,上报到县草原监理工作站汇总核实,草原监理工作站认真调查核实后,上报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经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多年生牧草种植。
(四)牧草良种补贴资金及使用方向
2014年全县共下达补贴资金350万元。其中:一年生牧草良种补贴资金100万元,多年生牧草良种补贴资金250万元。
牧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方向 |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万元) |
一、一年生牧草良种补贴 |
万亩 |
10 |
10 |
100 |
二、多年生牧草良种补贴 |
万亩 |
3 |
50 |
250 |
1、青牧1号老芒麦 |
万公斤 |
5 |
23 |
115 |
2、中华羊茅 |
万公斤 |
1.5 |
45 |
67.5 |
3、早熟禾 |
万公斤 |
1.5 |
45 |
67.5 |
三、合计 |
|
|
|
350 |
五、优良牧草人工种植技术
(一)一年生优良牧草种植技术
在我县的气候和地理条件下,推广良种燕麦种植,种植青引1号、青引2号等良种燕麦品种,主要技术方案为:
----农艺措施:深翻(重耙)+耙平+撒播种子和化肥+轻耙覆土+镇压。
----播种量:总播种量20公斤/亩,行距15~20厘米。
----施肥量:施底肥磷酸二铵10kg/亩,追施尿素5 kg/亩。
----播种时期:最适播种期在5月中旬。
----田间管理:出现土表板结,用短齿耙或具有短齿的圆镇压器破除,有灌溉条件的地方,也可采用轻度灌溉破除板结。在燕麦拔节期雨季追施尿素5公斤/亩,利用无雨晴朗天气喷施增产素。
----收获期:燕麦乳熟末期~蜡熟期是燕麦最佳的刈割期。就地晾晒,以备捆裹、青贮等。
(二)多年生人工草地种植技术
为保持多年生人工草地的稳定性及利用年限,采用上繁草、中繁草和下繁草群落结构的合理配置,建植混播人工草地。
(1)牧草籽种选择:根据项目区自然气候特点,主要选择适宜的多年生优良禾本科牧草品种,以青牧1号老芒麦、中华羊茅和青海冷地早熟禾为混播组合,其混播量比例为1:0.3:0.3。
牧草籽种来源主要是政府统采或通过招投标,进行统一采购,牧草种子质量到国家质量标准三级以上。
(2)播种量:总播种量1.6kg/亩。披碱草(或老芒麦)1.0 kg /亩、中华羊茅0.3公斤、早熟禾0.3公斤。
(3)农艺措施:采用圆盘耙翻耕+耙平+撒播大粒草籽(青牧1号老芒麦)+轻耙覆土+撒播小粒种子(中华羊茅、青海冷地早熟禾)+镇压。
(4)封育保护:播种当年冬季至翌年秋季禁牧。
六、时间进度
整个工作分前期准备、任务落实、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为: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4年5上旬—6月下旬:完成方案的编报、审查和下发工作。
第二阶段(任务落实阶段)2014年7月上旬—12月中旬:完成公示、目标责任书签订,确定种植地点、牧草良种补贴种植户登记造册等工作。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元月下旬—2015年10月底:完成当(多年)牧草良种补贴招标、牧草种子调运、牧草种子的发放及种植等工作,落实以及监督检查等,并按要求完善档案资料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1月初—12月底:总结项目实施成果,开展县级自查,待自查结束和完成整改任务后及时申请省州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牧草良种补贴是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广牧草良种、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农牧民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农牧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项目领导机构,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农牧部门负责牧草良种补贴面积核定、质量把关、种植地点定位上图等工作,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和要求,严把质量关,确保牧草种子良种化,同时,根据良种补贴下达任务设计项目布局图,明确补贴地点、规模、补贴牧草品种、涉及牧户以及采取的措施等。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农牧部门的密切配合,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监管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到人,责任落实。牧草良种补贴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牧草良种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行项目管理补贴。
(二)健全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健全人工草地良种补贴项目的管理制度、品种推荐制度、补贴面积审核制度、补贴资金发放制度、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从而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不得虚报人工草地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三)强化培训,加大技术推广力度。认真抓好人工草地配套技术集成与推广,从而实现人工草地品种优良化、结构合理化、布局区域化、种植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使牧草良种补贴项目真正起到提质提效作用,确保增产增收。要围绕优质、高产、节本增效、大力推广牧草丰产技术、牧草混播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鼠害防治技术等先进实用技术,把良种补贴与草地围栏、鼠害防治等项目紧密结合起来,确保良种补贴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同时,要加强基层干部和牧民群众的培训工作,熟练掌握人工草地建植技术和合理利用技术,提高人工草地建植水平,确保牧草良种补贴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强化督促检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通过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向广大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相关政策、切实提高广大牧民群众应用良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落实好良种补贴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农牧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强对项目施工单位的工程监理和督查,确保工作质量。与项目实施户签订管护责任,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五)科学建档,健全完善档案资料。建立种植面积、补贴草种品种和技术措施等生产信息资料,健全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资料、草种检验报告、种植地块定位上图、种植面积、种植名单、工作总结、审计报告、自验报告等基本信息档案资料,做到资料齐全、完整、规范,专人管理、专柜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