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铭记·传承·追梦”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启事
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铭记·传承·追梦”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启事
各单位各部门、各界人士: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退役军人部电〔2019〕13号)精神,在清明节期间决定举行以“铭记·传承·追梦”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征文活动欲将这个文化节日的意义印刻于莘莘人们内心,同时让每个参加人员在活动中感悟传统文化的魅力,提高文学素养,警惕时刻不忘带着沉重的心情去缅怀革命先辈们、去悼念逝者、去寄托哀思,让时代青年发扬传统的同时,谱写出清明时节的新篇章。
一、活动简介:
没有英烈前赴后继的牺牲奉献就没有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中,铭记是更好的纪念,传承是最好的前行,追梦是真正的永存。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共青团中央等12部门将在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更好地讲述英烈故事,学习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现向社会各界征集“铭记·传承·追梦”为主题的原创作品或资料。
二、征文内容:
1.“英烈精神在身边”。通过回忆英烈生前事迹或讲述牺牲后的故事,感念英烈精神之不朽。
2.“我对英烈有话说”。通过自身所感所思所想,讲述自己对英烈精神的感悟,以及对奋进新时代的期待。
3.“英烈家书家训”。通过分享英烈家书、家训以及有关遗物展示英烈爱家、爱国的英雄情怀,讲述牢记英烈遗训,不断传承英烈精神的事迹。
4.“追寻英烈之梦”。通过挖掘英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讲述一代代追梦人追寻中国梦,实现中国梦的奋斗历程。
5其他有关“铭记·传承·追梦”的文章或资料
三、征文要求:
1.作品应是投稿者本人原创作品,均可授权在本次活动的相关道进行发布,要求作品观点正确、积极向上。
2.作品需于4月30日之前提交,同一作品不能多次提交。
3.作品形式不限,可以是纪实文章、诗歌、散文、摄影等。
四、征文方式:
方式一:网站投稿;
请登录“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官方站http://2019qm.mva.gov.cn点击【我要投稿】、【素材征集】等活动链操接口按要求填写征集作品内容。
方式二:邮件投稿;
将征集作品以邮件形式(建议将邮件主题命名为“作品形式+标题+投稿人姓名/单位/地址”),发送至邮箱yingliewang@vip.sina.com。
五、征文评选:
由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组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拟评选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20篇,并及时通过各大主流媒体刊发优秀征文;对于审核通过的征文,通过“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官方网站发布,并精选部分优秀活动资料在“中华英烈网”今日头条号、新浪官网微博以及《中国退役军人》、《中国双拥》杂志上刊登。
六、征文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承办单位中华菜烈扬事业促进会,中国双拥杂志社
敬请关注并踊跃投稿。
咨询电话:010-8639917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