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刚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3〕93号)精神,为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和州编办审核,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刚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并加挂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的职责,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