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刚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28日 消息来源:刚察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州县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职能机构调整整合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3〕94号),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和州编办审核,将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刚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将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建议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不再保留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主要职责:承接好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放的职责,负责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县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