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吉尔孟乡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告
刚察县吉尔孟乡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向刚察县环境保护局上报,特此公告,向公众征求意见。
一、项目简述
拟建工程位于刚察县吉尔孟乡日芒村洛尼亚龙洼山谷中,项目总投资1033.58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公用辅助工程、设备购置等。其中土建工程包括填埋场(垃圾坝、填埋库区、封场、防洪设施等)及管理区(管理用房、计量房、机修间、围墙、大门等);公用辅助工程包括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体控制系统、供电、供水、消防、道路设施等。总占地面积23102.56m2(约34.65亩),规划总容量为11×104m3,近期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6t/d,远期设计日处理垃圾27.32t/d,填埋年限设计为15年。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包括渗滤液、填埋气体和恶臭。渗滤液经收集后进行回喷蒸发,不外排,不会对当地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工程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加土工布的复合防渗结构防止渗滤液污染地下水水质,同时设置监控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解决,降低地下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填埋气体主要为甲烷,同时含有一定量的硫化氢和氨等恶臭气体,垃圾填埋场恶臭气体采用喷洒药水,每日覆盖定时覆土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所涉及区域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概况、建设意义的认识程度;公众对项目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和意见;公众提出减缓不利影响和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四、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等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全本并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青海省刚察县吉尔孟乡 联系人:山先生 联系电话:
2、评价单位: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康复路23号 联系人:苗工 联系电话:029-88489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