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及海北州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北森防指〔2014〕0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一项重要的应急管理工作。自10月1日起,我县将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根据今年夏秋季降雨较多,林区、退耕还林区内林草生长茂盛,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较常年同期偏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严峻的实际。各乡镇(场)及相关单位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确保林有人护、责有人担。要坚持“严”字当头、“细”字为先,对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及早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组织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各级防火机构要切实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职责,对失职、渎职或不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引起森林草原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切实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始终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提前部署各项防火工作,扎实开展防火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要切实加大《草原法》、《森林法》、《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草原防火规章制度的宣传,加强防火法制教育;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林草交叉区、中小学生、农牧民、外来人员、智力残疾人的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和监护工作,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将资料、图片、影像制品等宣传品下发到农牧区,各中、小学校,交通要道,通过多形势、多层次的宣传,使森林草原防火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增强森林草原防火的自觉性,实现森林草原火灾的群防群控。
三、及早安排、强化管理,主动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
一是早组织早准备,全力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各乡镇,县武装、消防、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维护和保管好现有的各种扑火设备,并做好一定的物资储备,特别是乡(镇)要自购一些有利于草原灭火的麻袋、大扫帚等器材,确保关键时刻顺利调用。二是要加强县、乡两级扑火队伍组织纪律教育和安全常识培训,积极开展扑火技能演练,全面提高队伍的扑火战斗力,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各乡镇、各单位指挥长必须靠前指挥,科学组织,快速出击,安全扑救。三是各乡(镇)要积极督促各村成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护队伍、巡逻队伍、应急扑救小分队,确保防患于未然。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好现代手机通讯网络和乡(镇)、村、社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小分队微信群的优势,确保迅速敏捷。四是强化火源管理。火源是引发火灾的源头,各乡(镇)、场矿及有关单位要以野外火源管理为核心,高度重视野外火源的管理,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监管,严格控制火源,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对人员密集区等重点部位重点设防,实行严格用火管制。必须要求农牧民炉灰在熄灭后方可倒入灰坑;禁止儿童玩火,防止儿童因玩火引起的火灾发生;森林草原上进行生产、生活的人员和车辆活动频繁,火灾隐患也在增多,要严格杜绝外来人员的野外用火。确需生产、生活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按照野外用火管理制度执行。
四、逐级细化、完善预案,提升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是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部门一项十分重要而急迫的任务。一要完善预案的修订和演练。各乡(镇)、场及县森林草原防火部门要深入分析、准确判断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险形势,及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应急预案;要突出抓好预案的演练工作,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要抓好扑火装备的保养和维护。要全面检修扑火机具,及时修复受损设备,补充消耗的物资;特别要做好各级通信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通讯畅通。三要准确预警。县森林和草原防火办要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部门会商和联动机制,丰富森林草原防火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报精度,为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警信息。
五、提高警惕、强化检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不出问题
一要坚持昼夜值班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森林草原防火部门要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专车侯班。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不瞒报、不虚报、不迟报,确保火情信息迅捷畅通。出现森林草原火险、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尽全力保障人畜安全,降低经济损失。二要加强对防火值班人员的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值班期间要认真填写值班日记,从10月1日起每月20日前及时上报《森林火灾统计报表》和交接记录,进入防火期每日15时前向刚察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报告当日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要不定期检查责任落实、火源管理、扑火准备(包括器械、装备、设备完好情况)及值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坚持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业、农牧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狠抓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同时,从10月1日起,县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每月20日前及时上报《森林草原防火统计报表》和交接记录。进入防火期每天下午15时向州森林草原防火办和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上报当时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为确保火灾信息的上传下达,各乡(镇)、场防火办要向社会公布防火值班电话,并尽快上报森林草原防火安排部署情况和各防火分管领导联系电话及防火值班电话、人员名单和值班安排。刚察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24小时防火值班电话:(0970)8653087;草原防火办24小时防火值班电话:(0970)8653119